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凤凰古城公司),于2002年9月在湖南省工商局注册“凤凰古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叶文智,是一家以旅游景点经营及配套服务为主的企业。2011年12月26日凤凰古城公司依法通过湘西自治州工商局审核,改制成“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7657.9812万元;2019年9月,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范文广。
2001年10月14日,黄龙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凤凰县人民政府正式签订《湖南省凤凰县八大旅游景区(点)经营权转让合同》,以8.33亿元的合同载明金额获得凤凰八大景点50年的经营权。从此,凤凰旅游成功地实现了旅游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效分离,特别是实施省委、省政府加快湘西地区开发战略以来,凤凰旅游在湘西地区开发政策推动和资金扶持下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
凤凰古城公司充分挖掘地方文脉资源,发挥公司的品牌塑造和市场推介能力,通过文化型的事件营销进行市场推广和“天下凤凰”品牌建设。十九年来,通过与政府、媒体通力合作,成功策划和承办了“凤凰-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北京新闻发布会”、“新青年-凤凰特辑”、“凤凰古城快乐之旅”、“从文文化节-凤凰古城有奖征文大赛”、“凤凰古城全国摄影大赛”、“世界围棋巅峰对决”、“凤凰艺术年展”等一系列大型活动,进一步将凤凰古城推向全国乃至世界,不仅为凤凰带来了知名度和美誉度,也带动了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保护文化传统、挖掘文化内涵、创新文化产品的积极性。苗族织绣、扎染、蜡染、银器、服饰等民族工艺品和艺术品因此得到了更有力的保护,市场推动了社会力量保护文化遗存虹桥、崇德堂、万寿宫、凤凰博物馆等,使其再获生机,再现辉煌。
公司先后被省、州工商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评为“湖南省纳税信用等级A级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凰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评为“十佳旅游企业”“先进民营企业”“201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1年,凤凰古城公司被国家人力资源保障部、国家旅游局授为“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
凤凰古城先后被评为中国旅游“十大最好去处”、“五十个必去景点”和湖南“十大优秀文化遗产”之一,两度入选“新潇湘八景”,被日本NHK电视台推介为“世界名镇”,跃居“9个最值得去的中国古镇”榜首,被中国摄影家协会列为“最美的古镇”之首。2010年获“影响中国文化旅游发展贡献奖”中“影响中国旅游的一个古城古镇古村”金奖。2012年获全国十佳旅游城市。2013年被评为“中国最佳休闲小城”和“中国最宜居城镇”。 2015年被评为“中国最美人文休闲旅游名县”。2019年被人民日报《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评为“大国之旅最具魅力景区”、被中华文化促进会评为“小镇美学榜样”。
古城公司一直秉承“合法、规范、创新、奉献”的经营理念,围绕“景区提质、产业提升”工作主线,合法用工、依法纳税、服务市场、奉献社会。截止2020年3月,公司在岗员工256人(吸纳安置建档立卡户7人),公司为所有的劳动合同用工依法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切实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有力地促进了地方就业及社会稳定。